关于当前加强道路运输货运车辆报备的 公告
清河县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的要求,凡是前往北京地区开展营运的货运车辆需向清河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进行报备,由北京地区返回的货运车辆需提前向清河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进行报备。如果发现瞒报、不报,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和个人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2020年6月16日
来源:新闻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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