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交安办组织召开全县道路运输企业约谈告诫会议
为深刻汲取清河“5.22”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贯彻落实“4.16”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会议及“5.20”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道路交通源头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5月27日上午,清河县交安办组织召开全县道路运输企业约谈告诫会议。
县交安办副主任、交警大队主任科员景涛,通报了辖区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检验)、逾期未报废、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以及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告诫各企业:一要及时“清零”交通违法记录。“违法”就是隐患,及时处理违法能够有效减少违法;通过开展交通违法“清零”工作,使交通违法行为人得到教育惩处,能够解决大量交通违法搁置,未能对违法行为人及时有效惩戒教育的问题;二要依法依规设置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加强隐患车辆及驾驶人管控,坚决防止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带“病”上路。
县交安办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许永,要求各企业: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汲取“5.22”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企业源头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强化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二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地把事故防范和工作改进措施落实、落地,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作出应有贡献。
清河县交安办组织召开全县道路运输企业约谈告诫会议
会后,与14家客货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承诺书》。
来源:清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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