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河百晓生 于 2020-5-12 10:55 编辑
4月15日晚21时左右,河北高速交警曹妃甸大队民警在沿海高速唐海北收费站对一辆小车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显示为“饮酒”,同时民警也从驾驶人身上闻到了浓重的酒精味。
驾驶人称自己喝了两瓶啤酒。为进一步确定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民警随即带驾驶人抽血化验,结果令人震惊!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101.3mg/100ml,已经远远超出了酒驾的标准,属于醉酒驾驶。
酒驾
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详细询问,原来事情并不像查获时司机说的那样“只喝了两瓶啤酒”,而是喝了“两顿”酒。
据驾驶人讲述:自己是从山东青州到曹妃甸来做生意,疫情期间生意耽误下来,便一直呆在曹妃甸没回家。4月15日中午,自己在居住的宾馆独自喝了二两酒,晚上有朋友邀约再次到饭店饮酒,酒后短暂休息了一会儿,便准备开车返回老家。本以为夜晚高速上不会查酒驾,哪成想刚上高速就被查获了。
最终,驾驶人王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
目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正在进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了广泛社会共识,但仍有部分驾驶员不听劝。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心存侥幸、不酒后开车,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河北高速交警唐山支队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清河网”看到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