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为推进禁毒宣传工作,葛仙庄镇政府专门制作了《清河禁毒委禁种铲毒通告》的音频,利用乡村大喇叭广播站,在全镇村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增强禁种意识。
罂粟不是菜,种一棵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朋友注意啦,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从禁种罂粟做起。
重要提示
非法种植罂粟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来源:清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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