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河百晓生 于 2020-5-8 17:17 编辑
清河县二O二O年度征兵政策须知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励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好男儿,当兵去!
一、基本条件
(一) 年龄要求
大学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7.1.1-2002.12.31出生的);
大学毕业生:18至24周岁(1995.1.1-2002.12.31出生的);
普通高中毕业生:18至21周岁(1998.1.1-2002.12.31出生的);
中等职业毕业生:18至21周岁(1998.1.1-2002.12.31出生的)。
(二)身高体重要求
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三)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具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执行)。
(四)政治考核内容和标准
征兵政治考核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具体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二、男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流程
(一)登记报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镇(县直工委)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二)初审初检:报名期间,镇(县直工委)武装部及时登陆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三)预征管理:镇(县直工委)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征兵办公室,由县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四)体检政治考核:县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三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县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政治考核对象,政治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三、优待政策
(一)经济待遇
高中生服义务兵期间发放津贴,选晋士官后发放工资,在部队服役两年,经济上可得到(以2019年为例,清河县201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64元/人年,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160元/人年):
第一年津贴:980*12=11760元
第二年津贴:1200*12=14400元
国家退役金:4500*2=9000元
退伍费:1500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26703元
二年优待金(城镇):20160*2=40320元
二年优待金(农村):16864*2=33728元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25340元
以上收入合计:135931元(农村)142523元(城镇)
(二)参军待遇
1、生活待遇。陆军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天22元,两年共15840元,海军,空军标准更高;部队为士兵免费配发07式军服,两年可发37套服装,约8000元。
2、医疗待遇。士兵在服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妥善安排特殊岗位士兵的疗养。
3、保险待遇。士兵享受的保险待遇主要有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等。
(三)其他政策清河县人民政府2014年颁发的《关于对应征入伍公民的优惠方法》主要内容有:
1、退役士兵符合招录条件的,可参加我县事业单位的公开招录考试,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和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由县人武部和民政局认定后,在笔试环节时各加5分和3分。
2、转业士官及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优秀士兵,由县政府安排工作。
3、县民政局为退役士兵免费提供技能培训。
4、义务兵除享受规定的优待金外,对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义务兵,县政府予以现金奖励;对荣立荣誉称号奖励30000元、一等功奖励10000元、二等功奖励5000元、三等功奖励2000元、获优秀士兵奖励价值200元慰问品。同一年度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照立功次数,累计发放奖励。自2013年9月1日起,对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0%计发,另每人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奖励。
5、入伍前为全日制等学校毕业生及在校生的,除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外,本科、专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分别增发本人家庭当年优待金的20%,10%。本科毕业生增发补助金10000元,大专毕业生增发补助金8000元,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增发补助金3000元。
6、退役士兵生活基础在县城的凭其退伍证,其子女可在县城幼儿园和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7、城镇退役士兵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按每户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8、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对生活困难的义务兵家庭优先享受低保政策和特殊困难补助,其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造成经济困难的,优先给予大病救助,县医院给予免除床位费。
四、大学生入伍有何发展前途
服现役期间,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可以参加士官选晋、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提干)和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一)入伍后选拔为军官的条件
1、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学:①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士兵,放宽1岁。②入伍满1年,且在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2、统招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专升本考学:入伍前为参加全国高考,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录取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①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②入伍满一年。③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且服役期间未受到处分。
3、本科毕业生士兵直接提干:
①入伍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以二本以上为主,三本、专升本必须为班长、副班长或立三等功以上。
②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6岁,立二等功以上或入党积极分子,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
4、作战部队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①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战斗班的班长或技术尖子。大军区级以上表彰的重大典型、英模人物不受限制。
②荣立2次三等功或者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
③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连续工作3年以上。
④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5周岁,大军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放宽1岁。
(二)退役后就学
1、退役后入学或复学:
①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③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和毕业后优先推荐接收入伍。
④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后专科升本科:①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退役后考研: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③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退役后就业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3、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4、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5、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面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参加其他非单独招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竞聘国有企业职位,省国有企业每年按照新聘用职工总数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7.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8.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9.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大学生入伍经济待遇
1、优抚金62550元。
2、一次性经济补助 26703元。
3、2年津贴 21660元。
4、国家退役金9000元。
5、退伍费 15000元。
6、免除学费(专科生24000元、本科生32000元)
7、增发补助金(本科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8000元、在校生和高校新生3000元)
8、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25340元。
2019年本科生服役两年(毕业生经济待遇约20.2万元、在校生和高校新生约19.5万元)。2019年专科生服役两年(毕业生经济待遇约19.2万元、在校生和高校新生约18.7万元)。
咨询电话: 0319-8341990 0319-8341994
来源:清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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