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河百晓生 于 2020-4-29 09:25 编辑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清河县公安局对各类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精准发力,严厉打击查处涉环境污染案件,3月1日以来已连续查处34起涉环境污染案件,行政拘留37人。现将4月3日以来发生的10起案件,行政处罚11人情况,公布如下。
4月3日环境安全保卫大队查处一起非法排污案,对涉案违法人员王某某依法行政拘留15日。
4月4日油坊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焚烧杂草案,对涉案违法人员魏某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4月7日连庄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焚烧秸秆杂草案,对涉案违法人员潘某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4月11日,马屯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焚烧秸秆案,对涉案违法人员刘某某依法罚款200元整。
4月14日城关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焚烧垃圾案,对涉案违法人员许某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4月16日环境安全保卫大队查处一起非法排污案,对涉案违法人员焦某某依法行政拘留10日,康某某依法行政拘留15日。
4月20日长江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焚烧杂草案,对涉案违法人员杨某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4月23日城关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焚烧杂草案,对涉案违法人员宋某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4月24日杜林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焚烧杂草案,对涉案违法人员宋王某某依法罚款200元整。 4月25日陈庄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焚烧杂草案,对涉案违法人员史某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清河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排查力度!排查密度!对发现的涉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责令整改!
来源|清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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