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杨二庄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损毁车辆案,为受害人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
2020年4月19日晚7时许,杨二庄派出所接到杨二庄村民王某报警称:厂子门口停放的车辆被砸。经查看,其车上的后置摄像头及喷枪盖被损坏,总共损失价值约2000元。
杨二庄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民警对此案进行调查。经调取周围监控,发现系两名10岁左右的男童所为。经过一天多的走访、调查,21日中午,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一名男童与监控中违法人体貌特征相似。办案民警立马上前询问,经了解,男童段某,8岁,清河县华家那村人,家人在杨二庄村租厂梳绒,并承认了两天前同其表弟刘某砸坏车辆,将摄像头拽坏的违法事实。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联系其监护人带着孩子至派出所,在证据面前,两位监护人均表示愿意承担车辆全部修理费用,并表示将对孩子严加管教,切实履行其监护人责任。考虑到孩子年龄小,是出于淘气好玩并非主观恶意损坏车辆,车主王某对两名孩子的行为表示谅解。
为感谢派出所民警快速破案,帮助挽回损失,4月22日上午,车主王某将写有“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 神警雄风 罪犯克星”的锦旗送至派出所以示感谢。
来源:清河县公安局杨二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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