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河百晓生 于 2020-4-19 19:42 编辑
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文明交通行动倡议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提升创建文明城市期间我县交通秩序,规范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有序通行,改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打造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清河交警向您发出如下倡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文明礼让出行。
一、行人
1、行人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2、行人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要按照行人交通信号指挥通行,不斜穿、猛跑,跨越、倚坐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非机动车
1、非机动车要各行其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靠右行驶;通过路口时做到停车不越线,不闯信号灯。
2、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不抢行猛拐,不逆向行驶;转弯时要提前伸手示意,注意避让。
三、机动车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要保持安全车速、安全距离。
2、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3、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
4、机动车遇尔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宽容,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让我们与文明同行,与平安相伴,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参与交通的点滴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重点 为了进一步提升创建文明城市期间路口、路段的通行秩序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等 整治时间 即日起—— 整治地点 各个路口 整治措施 逢违必罚、必纠、必教育花大力、出狠招! 盯死管牢!全面管控 文明交通需要人人参与清河交警愿平安、幸福与您常相伴!
来源:清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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