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河百晓生 于 2020-4-13 10:18 编辑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以来,连庄派出所紧紧围绕省、市、县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月7日19时许,该所在与连庄镇环保所巡查过程中,发现308国道田沙土村西有人将地里的秸秆和杂草点燃,遂到现场查看,但违法人员已逃离现场;后连庄派出所、连庄镇环保所深入该村进行调查。该村居民潘某某(男,58岁)迫于压力于8日下午到连庄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的行为供认不讳;连庄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潘某某处以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清河县连庄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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