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市、县力量,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现将部分典型案件汇总如下:
①沙河市曹庄村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沙河市桥西办事处曹庄村南有不明人员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废机油)2.5吨。目前,沙河市将倾倒的危险废物进行应急处理存放,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②清河县段保雨炼铝加工点,自制燃煤熔铝炉,并使用煤块作为燃料,未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产生的烟尘直接排放。清河县依法对该加工点取缔,并将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
③威县邢台华威汽车内饰有限公司,热压成型工序生产过程中,车间门窗未密闭,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拟立案处罚2.2万元。
④新河县宋某焚烧秸秆,新河县宋某在新河镇六户村内焚烧秸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宋某个人立案拟处罚0.2万元。
⑤邢台县李某焚烧秸秆,邢台县李某在羊范镇内焚烧秸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李某个人立案拟处罚0.1万元。
来源:邢台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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