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县国省道路干线疫情检测点已取消,现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我县城区内道路设置8处疫情检测点,具体位置公告如下。
持有清河县疫情防控工作证、通行证或者相关单位介绍信的人员车辆,进出检测点时,请注意交通安全,服从交警和工作人员指挥,测量体温后,如实扫码登记。
1、武松街渤海路口检测点
2、三羊东街渤海路口检测点(火车站)
3、长江大街渤海路口检测点
4、新世纪大街东端检测点
5、新世纪大街西端检测点
6、三羊街西环路口检测点
7、太行路北环路口检测点
8、嵩山路北环路口检测点
清河县城区8个疫情检测点位置公告
来源:清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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