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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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不沉默 发表于 2020-2-4 21:32:48|来自:中国河北邢台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防安全倡议书

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应对疫情。近日,邢台市全面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县各级各部门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值此特殊时期,为切实做好我县消防工作,为有效抗击疫情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倡议如下:

一、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防疫期间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各单位要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防火巡查检查,严查用火、用电、用气和重点部位管控工作,强化自主管理、排查隐患、消除风险,确保单位、企业消防安全;要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严禁虚假承诺、自查自改走过场等问题;加班加点生产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等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要落实火灾防控措施,确保生产期间消防安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对发热门诊、急诊、住院处、ICU病房等重点部位和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等设备开展检查巡查。

三、各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设置标识、清理障碍物等行动,引导居民规范停放私家车;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宣传,提高居民防范意识,及时清理楼道内、安全出口处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车,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要落实网格化管理,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和家庭火灾防范宣传提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和群防群治作用,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五、对于疫情防治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城中村、农村等要充分考虑消防车通行问题,预留宽度和高度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保障消防车迅速正常通行。

六、广大群众居家防疫时,不要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使用的酒精喷雾等消毒用品,要安全保存,严禁接触火源;不要在阳台、楼道、楼梯间等区域堆放杂物;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

七、要积极学习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常识,遇到火灾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或等待救援。

八、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街道办)居委会举报,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报警。



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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